審計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運作及成員
審計委員會之職權,主要包含審議以下事項:
◎ 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 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 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 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年度財務報告及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第二季財務報告。
◎ 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依據富強鑫公司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目前富強鑫公司審計委員會成員共四人,其中召集人具備會計專長,由全體成員推舉擔任之。
審計委員會每季至少召開一次,有關本委員會會議召開情形及每位委員的出席率,請參考本公司各年度年報。
委員會成員:
◎ 黃崇輝-獨立董事(召集人)
◎ 林志茂-獨立董事
◎ 許雅芬-獨立董事
◎ 蘇苓鬆-獨立董事
以上成員相關學經歷可參閱本網頁獨立董事選任資訊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原則:
一、平時稽核主管及會計師得視需要直接與獨立董事溝通,溝通情形良好。
二、會計師每年至少一次於審計委員會前報告年度查核結果。
三、每年至少一次會計師與稽核主管於控制測試時針對查核意見及問題進行溝通。
四、內部稽核主管除按月呈送稽核報告與各獨立董事外,亦列席每次審計委員會,報告年度稽核計畫。
獨立董事與會計師與稽核主管之溝通情形
日期 | 出席人員 | 溝通事項 | 溝通結果 |
112/03/22 | ◎ 獨立董事-黃崇輝 ◎ 獨立董事-蔡文斌 ◎ 獨立董事-黃營芳 ◎ 獨立董事-耿伯文 ◎ 稽核主管-李君 ◎ 會計師-洪國森(視訊) | 1. 報告111年度合併財務報告及個體財務報告查核結果 2. 討論內部控制聲明書 | 無異議照案通過 |
113/03/15 | ◎ 獨立董事-黃崇輝 ◎ 獨立董事-蔡文斌 ◎ 獨立董事-黃營芳 ◎ 獨立董事-耿伯文 ◎ 稽核主管-吳佩宜 | 討論「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考核」及「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 無異議照案通過 |
113/05/13 | ◎ 獨立董事-黃崇輝 | 報告113年度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核閱結果 | 無異議照案通過 |
審計委員會內部績效評估
評估期間 | 評估方式 | 評估內容及結果 | 提報董事會日期 |
113/01/01~113/12/31 | 內部自評 | ◎ 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極優 | 114/05/09 |
112/01/01~112/12/31 | 內部自評 | ◎ 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極優 | 113/03/15 |